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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旋,我并不爱慕你的才华。当然,每个人私下都叫你三流作家。我只是喜欢你的眼神,你的那种气质。我没有读过几天书,不知道怎么告诉你,总之我就是喜欢你,没有任何理由。不管你有没有看我几眼。
第三天,我们发现了郭小军的尸体,他死得很惨。
大家都很惊恐,周旋与杨兵一起调查。但是,我知道是谁杀了郭小军——没错,我能看穿杨兵的眼睛。他与我有过身体的接触,我盯着他的眼睛看过,在他最没有防备的时候,他没有什么能瞒过我。可我不会告发他,因为我也讨厌郭小军。
这天晚上,我依然像之前两天那样,偷偷从商场三楼的店铺出来,到地下四层的坟墓去。我可不是去上坟的,虽然明天就是清明节。独自来到幽暗的地下四层,我拿着手电接近死尸堆,同时还戴上一副口罩,以免在腐尸的气味中晕倒。
我来到那些发绿发黑的尸体中间,看着一具具可怕的尸体,有的肚子鼓了起来,有的长满尸斑,有的残缺不全……但我没有恐惧,而是蹲下来掰开一个女尸的手指,要把她无名指上的一枚钻戒摘下来。可死人手指硬得像木头,我怎么也没法把它脱下来,索性用尽全力把这根手指掰断。从死人指间偷下来的钻戒,在电光里闪烁耀眼光芒。不知道这是真是假,也不知道什么牌子,只觉得很好看,应该很值钱——尽管在世界末日最不值钱的就是钱。
你是不是觉得我疯了?为什么要偷死人的东西?死到临头,就算抱一堆金砖又有什么用?像你这种在大城市长大的人,不会理解一生下来就穷得饿肚子的人的想法。我就是喜欢这些东西,因为这是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得到的,就算我每天从天亮到天黑都在给别人洗头,也永远洗不出一枚这样的钻戒——若是真货的话。在这个世界末日的地下,只要我不害怕死人,就能轻而易举得到所有东西。在把钻戒攥在手心的刹那,我感觉自己很幸福,即便明天就会死去!
我把钻戒戴在手指上,我这根又细又小的手指,可以戴上所有的戒指。可是,我只戴了三秒钟,又把它摘了下来。
身后响起了脚步声。
就当我惊慌地要回头时,一只冰凉的手蒙住了我的嘴巴。这才是真正让我惊恐的。我的眼前是那堆死尸,而那只手给我的感受,就像一具恐怖的僵尸!我无法抵抗。随即另一只手摸到了我的胸口,将我拖进旁边的角落。
那只冰凉的手扯开我的上衣拉链,很快又扯开内衣。不知是谁的两片嘴唇,吐出沉重的气息,在我的身上啄来啄去,还流下黏黏的口水——比那些死人的尸液更为恶心。
我看不清那个人的脸,因为他用一块黑布蒙住了我的双眼。在地狱般的黑暗中,我的上半身裸露,下半身的裤子也被褪了下来。我的挣扎是那么无力,因为自己实在太娇小了,我只有八十多斤,对方的体重可能有我两倍。
好疼……
十分钟?二十分钟?我记不清了。
总之,我自己的重量消失了,眼前黑茫茫的,一丝光都见不着。
解开绑在眼睛上的黑布,双腿依旧麻木。这里只开着两盏微弱的灯,我在地上寻找手电,好不容易才找到,对准自己的下半身。我感到深深的屈辱,眼泪早已布满脸颊。艰难清理自己的身体,却竟不知是谁了我。至少,这个人不会是杨兵,他不需要这样做。更不可能是周旋。除了那些肮脏的东西,他没有留下痕迹,自始至终都没发出声音。没人敢到这个地方来,只有罗先生会每天下来维护发电机,难道有人一直在跟踪我?
摊开右手,那枚钻戒仍在掌心。不晓得为什么,在被的整个过程中,我一直紧紧握着它——如果没有下来偷死人的东西,我大概也不会遭这样的罪了。
我想到了死。
要是以前被人这样欺负,我还会自认倒霉,就这样忍受下来。可都已经世界末日了,我也躲不过自己的命运吗?
我将所有衣服穿好,把头发整理了一下,我不想让别人发现一具被过的女尸。我的右手仍然握着那枚钻戒,并不是我那么喜欢它,而是我的手指已不受大脑控制了。我茫然地走在黑暗的地下四层,等待被僵尸或野狗杀死的时刻……
忽然,我听到一阵汽车的轰鸣声。凌晨时谁会在地库里开车呢?
转眼间,一辆汽车亮着灯向我飞速开来。索性就让它撞死我吧!于是,我镇定地站在车道上,闭起眼睛。
急刹车。
当我再次睁开眼睛,看到车里有一个男人,居然是杨兵。
他跳下车跟我说了些愚蠢的话,可我什么都没有回答他。他把我拉上了副驾驶座。这真是一辆好车啊,不知道他怎么打开的。我一辈子都没摸过这样的车。他一边开车一边摸着我的胸。但是,我没有力气砍断他的手,我的鼻子又酸了起来,因为我想到了你——周旋。
我的眼泪在飞。
杨兵很快开进了地下三层。我转头看着他的脸,果然是很兴奋的样子,他的手还在摸着我的胸,我很想让他去死。
跟我一起死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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